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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23年04月02日 14:12 

锦州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公告

 

根据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报考情况,目前我院录取指标尚有缺额,欢迎满足条件的考生调剂到我院

一、 调剂专业及复试科目

调剂专业名称

调剂名额

复试科目

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100401)

9

卫生综合(包括卫生统计学、流行病学、职业卫生学、环境卫生学)

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100402)

4

儿少卫生与妇幼保健学(100404

2

卫生毒理学(100405

2

二、调剂政策与要求

1.申请调剂的考生初试成绩(含单科和总分)须达到或超过报考专业所属学科A类地区国家线。

2.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接收报考专业为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公共卫生、临床医学、基础医学等相关专业的调剂考生,其中本科为预防医学专业学生优先。

3.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详见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三、调剂程序

1.学院调剂工作将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调剂服务系统中统一进行。调剂系统开通后,考生登录网站填写调剂志愿。考生参照我院发布的缺额信息,登陆选报一个专业,提交调剂申请。同一批次调剂申请,每位调剂考生只能选报我校一个专业,多报视为无效报名。调剂截止时间以及是否多批次调剂视学院调剂进度确定,达到专业调剂名额后关网。

2.根据我院调剂要求,结合缺额情况对考生信息进行校验。对校验合格考生,按照初试总成绩由高到低发放复试通知,如最后一名初试总成绩为并列,则分数相同考生均可进入调剂复试。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确认,并按学院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复试、体检等工作。

3.取得复试资格的调剂考生将统一进行复试,复试合格后通过调剂系统给拟录取考生发放拟录取通知,拟录取考生自行登录全国硕士研究生调剂服务系统“确认拟录取”,未在规定时间内确定,将被取消拟录取资格。考生一旦“确认拟录取”则视为同意被我校拟录取,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取消拟录取资格。

4.复试方式采用现场复试,复试具体要求可参见《锦州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https://gwxy.jzmu.edu.cn/info/1014/1954.htm)。

5.复试时间、资料上传时间等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学校研究生学院和我院官网通知。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孟老师 卢老师

联系电话:0416-3675121

学院网址:https://gwxy.jzmu.edu.cn/

地址:辽宁省锦州市松坡路三段40号锦州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热诚欢迎广大有志学子来我校深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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